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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须给同性恋人“正名”

时间:2012-8-25 21:48:50  点击:  来源:四川在线-天府评论  作者:徐大发

    近日,关于东莞一对同性恋恋人订婚礼的活动预告被推上微博,引来众多网友关注。主角忠少和强少来自福建,相爱两年零三个月。南都记者注意到,在相关微博后,数百条评论中均是对两人的祝福。今天,忠少和强少将在东莞的一同志酒吧举行订婚礼。(8月23日《南方都市报》)   

同性恋人是争议已久的社会话题,在我国一直以来是受到非议和反对的。但不管赞成或反对,社会确实存在不少或明或暗的同性恋者,这业已成一个事实。由于受传统道德价值观的影响,同性恋者是抬不起头做人的,正因为如此一些“同志”非常的痛苦,有的只能偷偷摸摸潜伏进行同性恋,有的还造成“同妻”(同性恋者的妻子)这样的社会问题,使问题更加严俊化。与其这样隐形进行,倒不如放手给同性恋者一个自由,给他(她)们一个名分,让其在阳光下明媒正娶光明正大地追求个人幸福。   

在我国,自古以来就一直存在同性恋现象。像宫廷中的太监、宫女们一直不能自由恋爱结婚,只能在宫中慢慢老去。为了在寂寞深宫中追求精神慰藉,于是悄然寻求同性恋热,那时把“男男”“女女”之爱称为“对食”。在民间,其实也大行其道,特别是在戏子当中比较流行,一些官方也暗藏着“同志”之爱。   

在国外,同性恋者更是风行天下,早已把同性恋爱放到了台面之上,争得了法律权利可以恋爱结婚,公开举行一系列的同性恋者活动。还有一些国家,也经常出现一些游行争取权益活动。可以说,无论中外古今,同性恋早已是一种公开的秘密。   

     从社会学上说,同性恋不能自然繁衍后代,不利于社会发展。从伦理道德上说,有违传统主流价值观。应该反对或禁止同性恋。但是,从人权角度看,同性恋是一种个人价值取向,是一种个人的权利。虽然不提倡,但也不至于一味反对,事实上“堵”是堵不住的,倒不如用“疏”。实际上,社会上同性恋者毕竟只是少数人群,颠覆不了整个社会传承大计。   

现在,社会文化日益多元性取向也比较趋向于多元,一些人的性取向理应得到尊重。同性恋者中也有爱得死去活来的真爱情。是选择异性恋爱还是同性恋爱,是单向还是多向恋爱,只要不是对社会造成很大危害,社会也应予以认可,对同性恋者也应报以理解宽容态度,而不是歧视的横眉冷对。   

让同性恋人光明正大的结婚,比那些偷偷摸摸的地下活动要好的多。结了婚,就有了彼此忠贞责任,就不会群交泛爱,引发艾滋病性病等传染疾病的发生。如果全社会都能正常看待“同志”了,这个社会也就更加进步了。 

东莞首对公开订婚的同性恋恋人具有破冰开创之意义,或许是其他“同志”的福音。令人欣慰的是,多数网友表达了祝福。东莞一同志酒吧和东莞韩风尚婚纱摄影都给了无偿的赞助支持,从某种程度上说也是一种社会“正名”。这样的“正名”也不失为一种社会文明的标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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